日前,阜南县卫生执法人员对“金玛神水”、“菌癣神”和“金肤洁洗液”三种“消字号”消毒产品,因标签说明存在有夸大宣传治疗疾病适应症范围和不能提供正规发票,责令立即停止上市销售,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安徽金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玛神水”{皖卫消证(2005第)0006号} 30ml/瓶装和“菌癣神”( 皖卫消证字2005第0006号)喷剂瓶装30ml/喷剂瓶装,以上两种消毒产品均存在宣传功能主治;安徽阜阳康立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肤洁洗液”{皖卫消证字(2007)第6034号}385g/瓶装,该产品不能提供正规发票。同时,以上三种消毒产品均被卫生部列入《消毒产品冒充产品表》黑名单。
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规定,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