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公共频道《真想力量》
齐鲁网8月10日讯 “买一送一”我们大家伙都不陌生,可“买一必须买一”这个词您听说过吗?近,临沂市河东区的部分商店老板给我们栏目反映,他们要去盐业公司批发食盐,必须还得附加购买其它日用品。而这,已经是当地一个公开的秘密。
在临沂市河东区的重沟镇,记者先后走访了两家在当地规模比较大的超市,得到的答复无一例外——河东区盐业公司在重沟镇的盐业网点,在销售食盐的过程中,的确在强行搭售其他商品。在其中一家超市的货架上,记者就看到了重沟镇食盐销售网点强行搭售的杀虫剂 。
店主告诉记者,他们每次去重沟镇的食盐销售网点批发食盐的时候,工作人员都会强行向他搭售类似杀虫剂、洗衣粉、卫生纸之类的产品,如果不要就不卖给他盐。除此之外,食盐销售网点卖给他们的商品比市场上的同类产品价格高出不少,卖不了又不给退。长此以往 ,他们的货物越积越多,无形中加重了经营负担。
商户:“哎呀,谁给你说的 ,你可下来了!”这是记者在皇山农贸市场表明身份后,店主向记者说的句话。她介绍说,从去年开始,河东区盐业公司在芝麻墩镇的盐业网点就开始把食盐和其它商品强行捆绑在一起,搭售给他们。
记者:“你们这粮油店还卖卫生纸吗?”
商户:“他叫卖你有什么办法。”
卖粮油的要改行卖卫生纸了,这听起来多少有些滑稽。但深层次的思考一下,记者也就不难理解商户们的无奈。而在调查中记者也了解到,对于当地盐业公司的这种做法, 一开始这些商户们也曾拒绝过。但胳膊扭不过大腿,终还是只有无奈妥协。
通过记者的调查我们不难发现,临沂市河东区盐业公司在下边乡镇上的销售网点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地位,在批发食用盐过程中,强制要求商户购买他们提供的卫生纸、杀虫 剂等各类产品,而这些产品并非个体小店经营者的必需产品,也并非仅盐业公司一家才能提供。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 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那么作为监管部门之一的临沂市河东区盐业公司,对此又是什么态度呢?
工作人员:“我们现在是搞了一个三产,多品种经营,是已经批准了的,你要是不买吧,我们每个网店都是有任务的,一个网点五千块钱,我们不可能光卖盐是吧,咱配合着三产卖。
记者:“谁给你们定的任务?”
工作人员:“定任务,你问这个干吗?”
见记者追问的紧,这位工作人员一下变得沉默起来,拒绝回答记者的所有问题。随后,记者又来到办公室,见到了临沂市河东区盐业公司的另一位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说,目前盐业公司正在搞企业改革,不再单纯销售食盐,而是搞多元化经营。在他提供的营业执照上记者看到,经营范围包括盐、预包装食品、洗涤日用品、酒水等。“政策从上到下是绝对不允许盐和其他商品是搭配销售的,绝对是坚决杜绝的。如果发现,将严肃处理!
事情调查到这,相信大家已经很清楚了。临沂市河东区盐业公司下属的部分食 盐销售网点,的确在违规对食盐进行捆绑销售。这种行为看似是侵犯了部分商店老板的利益 ,而这终会把成本转嫁到老百姓身上。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