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为:寿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原名为“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及其他参与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登记日在册全体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送2.6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A股首个交易日,寿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及其他参与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
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93,003,657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4.2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12月18日。
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2005年底寿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持有的晨鸣纸业全部股权出资与其他股东共同设立了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鸣控股”)。2006年9月,寿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的晨鸣纸业全部股份过户到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出具了《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履行寿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在晨鸣纸业股改中所作承诺的承诺》,承诺并保证:将在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继续履行寿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在晨鸣纸业股改中所作出的承诺及特别承诺,并统一履行其承诺义务提供的保证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