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曝出的山东潍坊多家企业(生活用纸企业)地下排污污染地下水事件继续发酵。
18日,网络上流传了一份通知文件,文件显示,山东潍坊当地环保部门通知相关企业,央视《焦点访谈》栏目要对污水排放问题进行暗访调查,应做好应对。网友质疑,此举是当地环保部门向相关企业通风报信。
此前,山东环保厅已派调查组在春节期间对企业暗访,两天内拉网式排查了700多家企业,截至18日,未发现企业向地下排污的情况。
“市环保紧急通知媒体将于近日暗访调查污水排放”
这份名为《环保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称,“2013年2月16日接市环保紧急通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组已于近日到达潍坊,对潍坊市各重点企业的污水排放问题进行暗访调查”。
“通知”的主要内容是要求该企业的各“相关单位”保证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通知”重点提到该企业下属的发电设备公司、再制造公司和“西港新能源公司”必须“确保废水零排放”,“各厂区的所有单位及与其相关的外来施工、运输等单位不得将任何液体、生产废水及其他各种废弃物排入或倾倒于雨水管道”。
而若《焦点访谈》栏目组一旦来访,“通知”要求,“请保卫保障部对进出各厂区大门的《焦点访谈》栏目组的车辆或人员不要强加阻拦,并及时通知安全环保部相关人员”。
通知确为企业所发不清楚是否接到政府通知
这一通知引起舆论热议。网友认为,媒体既然要对企业进行“暗访调查”,如果该通知为真,那么,当地环保部门为何要将此消息透露给企业?
不少山东网友查询“通知”中提到的几个公司得知,该文件疑似发自山东潍柴控股集团。资料显示,潍柴控股集团前身是潍坊柴油机厂,目前是中国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和山东省的装备制造业企业。
18日,媒体报道,有记者按照“通知”上留的电话联系到了“安全环保部联系人”。经其证实,这份通知确实是潍柴控股集团所发。潍柴控股集团安全环保部孙姓负责人说,这份通知只是通知下属企业在节后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生产,同时如果有媒体采访应该正面接受,不能掩盖问题。“这是我们内部近日下发的通知,但是不是接到了市环保局的‘通知’我也不清楚。”该负责人表示。
当地曾于近期通知企业做好应对媒体的接待准备
18日下午,媒体报道,潍坊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谢振溪向记者保证,环保局从未用任何方式向企业发过这样的通知。“央视确实有来采访,但不是《焦点访谈》”。针对网传“通知”来源,他表示不清楚情况。
18日,记者在潍坊市环保局的官方网站上,发现了一则在2月15日发出的《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网民爆料潍坊许多企业将污水注入地下进行全面排查的通知》。这份通知表明,潍坊市环保局除要求下属各分局紧急排查辖内企业的排污情况外,还特别指出,“通知相关企业做好应对媒体的接待准备。”
记者18日拨打了当地公布的举报企业地下排污的电话12369。接线人员称此电话用于市民举报,对于环保局是否下发了相关的紧急通知并不知情。
此外,18日,潍坊回应网友质疑的“两天排查715家企业”称,15日起组织市、县、镇三级开展拉网排查,市环保局5个督查组分片巡查,16个县市区组建了69个工作组320人现场检查,未发现网民反映问题。截至18日17时,尚未接到任何举报电话。
潍坊曾发生过企业将污水排入井内的环境事故。山东环保厅官网2011年登载的《关于对2011年第二季度全省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后督查的通知》显示,2011年4月-6月间“青州市黄楼镇韩家村化工厂废水排入房后井内,地下饮用水和厂周围的庄稼受到影响”。
网曝“潍坊环保紧急通知”,就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组到达潍坊暗访污水排放要求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各厂区不得将任何液体倒入雨水管道,不要对采访车辆或人员强加阻拦。这是真的吗?如果对排污不知情,通知怎能如此周到?政府企业联合对付暗访,如果是真的,那就太令人悲哀了。——@新华视点
[分析]
深井排污污染风险大企业或与环保机构勾结
尽管山东潍坊多家企业被曝向地下水排污污染地下水引起舆论热议,但截至目前,企业地下排污的明显证据尚未浮出水面。
深井排污是否确有其事?这种行为可能带来怎样的环境隐患?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表示,流传于网络的地下排污在中国并无公开的具体案例,然而在美国,深井灌注污水已操作多年,虽然理论已经成熟,争议依然不断。几年前,在国内一次学术讨论中,中国有关政府部门曾表示,不认可这种排污方式。
深井灌注技术,是通过深井将液体污染物(灌注液)注入地下多孔的岩石和土壤地层的污染物处置技术。该技术将灌注液排放到地下饮用水资源下面一段距离的深地质层。
理论上,由于有岩石层隔离,灌注液、危险废物不会污染地下饮用水层。地下灌注技术同其他处理技术相比,有污染风险小、处理成本低的特点,但并不能完全避免污染风险。
赵章元表示,通过深井排放的,一般是污染特别严重的污水。将污染深埋地下,只是在短时间内将污水排至离人类活动地区较远的地方,不会马上造成污染。但是这种方法经不住时间考验。一方面,地壳运动会使污水层移动,另一方面,若处理不好,一旦排污层与地下水连通,终还是会污染至人类的水源。
此外,即使此技术理论上可行,在操作上,也会有种种漏洞,例如,原定排放1000米深的地层,在实践中,通过管道或深井排污时,可能无法到达那么深。
赵章元表示,此举只能是短时间内掩人耳目,并不是科学的办法,终还是应该把污水处理好再排放。
赵章元分析称,目前中国尚无深井排污的具体案例,因而亦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现有规定,污染企业在地表违规排放会受到处罚,理论上,深井排污是有利可图的,利用这种方式偷排可以逃避罚款。目前,从环保部到各级环保机构,对于企业排污的管理并不到位,更有甚者,基层的环保机构与企业相互勾结,终受害的是广大群众。中国多处出现的“高癌村”,与严重的污染和缺乏监管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