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印刷机械、涂料、家具、安全隔离变压器、印刷及办公耗材和钢化玻璃等6种产品进行了定期监督检验。
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肇庆、惠州、东莞、汕头、顺德等7个地市(区)25家企业生产的印刷机械产品31批次,检验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2.9%。
本次抽查依据GB5226.1-2008《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23821-2009《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12265.3-1997《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小距离》以及各印刷机械国家或行业推荐性标准中的安全卫生要求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印刷机械的上肢触及危险区安全距离、下肢触及危险区安全距离、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小距离、印刷速度、适应印品厚度、套印精度(重复定位精度)、印刷质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轴承温升、噪声、主要部件装配质量、外观质量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两个项目。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相关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包括深圳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定期监督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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