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加强流通领域纸制品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三季度在市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经营场所,对纸巾纸、卫生纸、湿巾、卫生巾(含卫生护垫和纸尿裤)开展了商品质量监测。
此次,对纸制品的定量、柔软度、尘埃度、微生物指标等10项内容进行了检测,共抽取样品95个批次,其中抽取纸巾纸16个批次,经检测均合格;抽取卫生巾、湿巾48个批次,经检测均合格,抽取卫生纸31个批次,有8个批次不合格,抽检商品不合格率32%。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外观质量、洞眼、尘埃度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为此,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监测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基层工商分局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并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查看商品标识、合格证,了解商品相关信息,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请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
查询不合格商品品种、销售者、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及批次等详情,请登录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ccg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