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电气申请:
1、主办方向展览中心运营部提供有关水电气的使用申请表,送工程部审核并计算出应收取的费用,工程部在审核留底存档后将意见反馈回运营部。运营部负责与主办方协调有关问题。
2、展览布展中参展商临时提供的水电气申请,由工程部现场审核计算费用,在参展商交纳相关费用后,由工程部提供相关服务。
二、供冷暖期间,空调的申请:非供冷暖期间,如果主办方要求使用空调,则由主办方提出申请,填写有关收费表格,签字或交纳款项后由工程部提供服务。
三、物品出租(家具、电器、花草、会议室出租等)
1、家具出租:主办方或参展商向运营部提出申请,由运营部填写收费单据及押金条,由财务部跟进收费工作,由工程部提供相关物品。
2、影音物品出租:主办方或参展商向客户服务部提出申请,运营部填写收费单据及押金条,由财务部跟进收费工作,音响部提供相关物品。
3、花草出租:主办方或参展商向运营部提出申请,运营部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单据及押金条,由财务部跟进收费工作, 由PA部提供出租花草。
4、会议室、贵宾室出租:
(1)主办方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运营部提出申请,运营部跟进通知酒店相关部门。
(2)如果展会开始后,主办方或参展商要求使用,运营部将视利用情况安排,如果可以,运营部将及时通知主办方及参展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准备。
5、办公室出租:主办方或参展商向运营部提出申请,运营部视情况安排,如果情况可以,填收费单,通知主办方和参展商并通知各部门跟进相关工作,如开通电、清洁卫生等。
四、电话安装、互联网的使用:主办方向运营部提供图纸或在集中办公室由主办方/参展商提交图纸,在工程部审核通过,参展商或主办方交纳费用后,由工程部提供相关服务。
五、特殊垃圾(放射性的和污染性的)的清理:如果参展商在布展过程中会产生特殊垃圾需要在布展前向运营部申报,交纳相关费用后由PA部负责执行清理。如若在展览会实际运行中,PA部发现有特殊垃圾未申报,将上报展览中心,由运营部执行,给予参展商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