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腐败监察网】选发统计室报道:“要切实有效落实“两个责任”,要主动担当、压实主体责任,要敢于担当、落实监督责任,要强化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在近日召开的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责任追究工作大会上,区委书记欧阳建华的话语掷地有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北湖区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迅速有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积极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从严要求落实主体责任
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北湖区委坚守责任担当,充分发挥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作用。今年北湖区委已经召开的9次常委会,就有6次是专题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或反腐倡廉工作。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北湖区坚持把细化和严明责任作为有效抓手,确保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任务明、措施实。该区以签订责任状和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反腐倡廉建设职责》《区直责任单位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职责的分工意见》等形式,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到区级领导和各个单位。全区16个乡镇街道、144个区直单位、223个村(社区)及区直单位二级机构根据任务,逐层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实现“两个责任”落实的常态化、制度化,北湖区实施“四个一”(即“一月一汇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抽查、全年一考核”)机制。该区纪委每个月将案件查办和投诉信访件受理办理等工作情况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每个季度对全区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一次调度;每半年对基层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年底对区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定格。区委还每年专题听取区委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定期向区委、区纪委述责述廉,种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今年该区已对3名乡科级党政正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评议。另外,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每月根据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对相关单位“一把手”、纪委书记进行约谈。今年4月10日,区委书记欧阳建华根据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分别对综合得分排名靠后的7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工作约谈。通过开展工作指导、约谈领导,有效传导了压力和责任,促进了工作落实。
执纪问责强化监督责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以来,北湖区尤其突出执纪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为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提高办案能力,北湖区纪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建立了查办案件责任机制、案件线索集中管理机制、查办案件绩效考评机制、基层纪委区域协作办案机制、查办案件经费保障机制、案件剖析机制和办案安全责任机制“七大机制”。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龙头”和“拳头”作用,整合办案力量,查大案、办难案。切实加强办案阵地建设,投入12万元建立了专门的谈话室,为确保办案安全提供了良好环境。今年以来,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已收集案件线索32件,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7 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 人。
注重围绕重要时段、重要工作加强监督。今年以来,北湖区已就上班工作纪律、公车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公职人员参赌涉赌等开展了14次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等纠正“四风”问题专项督查行动。对1起违反公车管理规定、2个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单位及7名工作纪律散漫的干部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重拳整治“为官不为”,对今年“1·22”严城市管理和交通秩序整治督查中发现的“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了问责,对北湖城管执法支队等3个单位的7名科级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处理,给予2人行政警告处分。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纪委 陈铭懿 刘训忠 联系电话 0735-2220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