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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中的诡辩及驳倒诡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03  来源:中华企管培训网  浏览次数:208
核心提示:诡辩形式形形色色。在论题方面、常常表现为偷换概念。转移论题;在论据方面,又常常表现为诉诸权威,预期理由,以偏概全,类比不

    诡辩形式形形色色。在论题方面、常常表现为偷换概念。转移论题;在论据方面,又常常表现为诉诸权威,预期理由,以偏概全,类比不当,等等。下文将对商务谈判中常常出现的几种典型的诡辩术表现形式进行分析。并提出驳倒诡辩的具体方法和对策。

    一、以现象代本质

    所谓以现象代本质的诡辩术,实际上就是故意掩盖事实真相而强调问题的表现形式并虚张无关紧要的利害关系的一种论证方法。狡诈的商人往往借用此种方法达到了掠取暴利的目的。在商务谈判中,我们只要坚持辩证思维的客观性。具体性的原则、就能识破对方摆出的迷魂阵。从而把握事务的本质,使谈判循着客观公正的方向进行。

    例:

    20世纪印年代初期,我国某科研机构准备购进4000万次/秒大型计算机10台、并与日本某公司正式接触洽谈在轮谈判中、日方报价每台115万美元。我方根据掌握的同类产品的国际行情112万美元…要求对方就此报价做出解释并压低价格。第二轮谈判开始,日方同意将计算机单价压至110万美元,并且论证:“我方从为中国建设四个现代化和与贵方建立持久的友好贸易关系考虑。决定每台让利5万美元。我们很尊重贵方的意见-并且不惜工本将价格降到了不能再降的地步诸君可以接受这个价格了。此后,日方闭口不谈上述报价的形式基础,而将谈判纠缠在一个议题之中,即日方已考虑顺应了我方的要求,对产品进行了大幅度的降价如我方再不接受那么谈判就无法取得圆满结果围绕着已经降价这一现象,日方代表大肆鼓舌!千方百计迫使我方动摇进一步谈判的决心。

    此时,我方代表如果贸然接受日方的价格方案,那么对方将于其中获得丰厚的利润,谈判之于我方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失败;如果被对方的思路牵着鼻子走我方代表只是觉得降价的幅度尚不足以让人接受但又提不出令人信服的充分理由那么固执己见则有可能导致谈判破裂我方更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如何对付这种貌似正确的诡辩术呢;我们必须在全面掌握客观情况的基础上应用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以具体性的原则透过现

    象抓住事物的本质。我方代表须明确指明:,就同类产品来看,欧美市场的零售价格约是每台112万美元因此,日方提出的11o万美元的单价。并非是让利5万美元第二我方一次就需购买计算机10台,这种大宗生意即使在欧美市场对方也是以优惠价供货的第三、日本计算机研制技术在世界上届领先地位,技术进步的直接后果便是生产成本的下降。并且,由于日本工人工资大大低于欧美国家人均工资,劳动力价格的低廉必将导致产品价格进一步降低第四、据我方对日本一般市场行情的调查表明;4000万次秒的计算机单价11O万美元并不属于优惠价;做出如上具体的分析和论证后,一般来说,日方谈判人员不再可能坚持低限价为每台110万美元的谈判立场了。

    

    二、以相对为绝对

    这是一种故意混淆相对判断与绝对判断的界线、并以前者代替后者以期扼制、压倒对方谈判人员的论证方式。为了促使对方接受某个立场,经验老到的谈判人员往往运用此种方法控制对手,进而掌握住谈判发展的进程。这尽管不公道,但都很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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