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噁英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中首批管控的物质,也是影响生态环境质量和人类健康的重要化学污染物。2007年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NIP)。
根据国家实施计划(NIP),制浆造纸行业在二噁英控制和减排方面已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推动了部分旧源技术改造并明确禁止了新厂采用素氯漂白工艺,取得了较好效果,基本控制了新增排放源。
为进一步履行公约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大制浆造纸行业二噁英减排力度,促进行业向绿色纸业方向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主要目标:按照国家实施计划(NIP)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制浆造纸行业于2025年前全面实施二噁英减排佳可行技术/佳环境实践(BAT/BEP)措施和相关清洁生产技术,力争实现生产过程二噁英现有源的改造,并建立制浆造纸行业二噁英减排长效机制。
主要措施:(1)贯彻适度经济规模要求,以先进产能代替落后产能。依法淘汰、关停二噁英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新建化学木浆生产线起始规模在单条生产线30万吨/年及以上,新建设的竹子及蔗渣、芦苇、麦草等非木材化学制浆生产线起始规模应在单条生产线10万吨/年以上;技术改造的化学木浆生产线起始规模在单条生产线10万吨/年及以上,化学竹浆生产线起始规模应为单条生产线5万吨/年及以上,蔗渣、芦苇及麦草化学浆生产线起始规模应为单条生产线3.4万吨/年及以上。
(2)在示范企业开展的二噁英减排BAT/BEP改造运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BAT/BEP的技术培训和经验推广及二噁英污染防治知识的宣贯工作,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推动素氯漂白企业开展无素氯漂白(ECF)等低污染制浆技术改造,实现现有源持续减排。
(3)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加大对低污染制浆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应用,重点解决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及装备升级换代的问题,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技术装备总体水平。
(4)随着技术与装备水平提升,定期更新行业BAT/BEP技术导则,为行业二噁英减排提供技术指导。
(5)进一步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在环境监测、环境应急以及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其环境管理水平。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台账记录,及时公开执行报告和相关信息,加强生产过程和末端治理的环境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避免管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
(6)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增加公众对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的了解,促进公众在行业二噁英减排和污染防治中的参与度,推广无素氯漂白的纸浆产品和无需漂白的本色浆产品,进一步引导公众绿色消费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