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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颁布《绿色包装通用规范》 将从7月17日起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4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好包装网  浏览次数:3171
核心提示:6月1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绿色包装通用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商品的绿色包装的基本要求、包装设计、材质要求和包装

6月1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绿色包装通用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商品的绿色包装的基本要求、包装设计、材质要求和包装物再利用等内容,将从7月17日起实施。

对于绿色包装的基本要求,《绿色包装通用规范》指出:

包装材料使用应适当,防止过度包装。在保证商品完好的前提下,商品包装应符合GB/T31268的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包装应符合GB23350要求。

大众化的普通日用品、食品、服装、儿童玩具等应采用简易包装。

应鼓励生产企业在包装设计环节,考虑流通因素,减少二次包装。

应在包装上标明回收标志,应根据包装上的回收标志进行分类处理。

宜采用可复用、可回收和再循环的包装。包装废弃物应符合GB/T16716的要求。

此外,《绿色包装通用规范》还要求,应根据商品不同的特性选择相应的包装方式或包装方法和包装的材料:对于重物、长物、扁平物、超高物、大型物,在考虑物品本身的保护的同时,应使用具备安全的便于装卸的特性的材料;应根据商品的强度和脆值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装卸稳定的包装材料;包装应使用检查、拆开及使用后易处理的材料。

快递封装用品应符合GB/T16606.1、GB/T16606.2和GB/T16606.3的规定。简易包装则应采用具有一定耐搬运和适应气候环境条件影响的塑料袋、纸袋和纸盒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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